1.6 上帝全備的旨意,也就是關於祂自己的榮耀、人的得救、信仰和生活所必需的一切事,或已明確記載於聖經之中,或可用合理的推論,由聖經引申出必然的結論;不論是所謂的聖靈的新啟示,還是人的遺傳,都不得於任何時候加入聖經(提後3:15,17;加1:8,9;帖後2:2)。
宜靜、榮聰、廉大哥、雅馨、孟佳、依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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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所有與人的得救、信仰與生活、以及上帝的榮耀有關的真理,都已經清楚地記載在
聖經裡,或可以從聖經中推斷出來(約15:15;彼後1:3)。因此,不可以給聖經再
加添什麼,也已經不再有任何新的啟示;人的遺傳或傳統絕對不能與聖經相提並
論,更不可加入上帝的聖言裡(加1:8-9;啟22:18;申4:2;箴30:5-6)。 2 羅馬天主教,異端如摩門教、耶和華見證人會和靈恩派等,都在這一方面出錯。 然而,我們承認,要明白聖經中所啟示的使人得救的知識,聖靈內在的光照是必不
可少的(約6:45;林前2:9,10-12); 3 雖然上帝的聖言有明確的指示,來指導我們應當如何敬拜上帝(“敬拜規範”the
Regulative Principle),但某些方面卻留給人根據自己的判斷力來調整,例如:
聖所該如何排列,教會在安息日幾點做禮拜,等等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必須確保
不要違背聖經的一般規則(例如:林前14:40)。 4 注意:這段信條所面對的並不是我們的日常生活,不過主要原理仍舊適用。我們生
活上某些方面,聖經並沒有給予直接的指示。在這種情況下,我們一定要用從聖經
中所發現的原則作為我們決策的基礎,同時要運用常識和基督徒的智慧。比如在選
擇參加的娛樂活動方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