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些人總是將「律法」和「福音」作錯誤的對比,他們說「律法」叫人自己行善工積功德,而「福音」是白白的恩典稱我們為義。 我們駁斥此錯謬的說法。其實,「律法」與「福音」是有對照,我們要按照聖經來解釋。保羅常用「律法」指義的生活法則,是神要求我們這些屬他子民遵行的;除非我們完全順服他,則「律法」不能帶給我們永生的盼望:並且如果我們有絲毫偏差,「律法」就將咒詛加在我們身上。
換言之,「律法」不能救我們罪人。所以保羅辯明: 我們惟有靠恩典,才能討神喜悅;靠神的赦免,才能稱義;因為雖然「律法」應許賞賜遵行的人,而沒有任何罪人可以靠自己遵行全律法。只有「福音 」才能救我們。由此可見,保羅恰當地將「律法的義」和「福音的義」作對比 (羅3:21-28; 加3:10-14等)。 從律法而得的義,是靠自己努力遵行律法而得的;福音所加給我們的義,是唯獨靠神恩典、藉著信心而得的。
「律法」與「福音」本身沒有任何衝突矛盾,都是神所賜的,是合一的。律法是影兒,福音是實體,二者從未對立。對立的是「靠律法得救」與「靠福音得救」;也就是「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」與「信基督而來的義」截然不同(腓3:9),「立功之法」與「信主之法」的截然對比(羅3:27-28)。
親愛的天父,律法,「是一個神聖的教義,它教導我們什麼是對的,什麼是討神喜悅的,並且定一切犯罪的、違背上帝旨意的事有罪」。福音,「教導我們一個未遵行律法而被律法定罪的人應該相信什麼,即基督已經滿足並償付所有的罪咎,並且在不需要人的功績的條件下,已經為他贏得了赦罪,即『在上帝面前的義』,和永生」。這兩個教義的共同之處是它們都是上帝的話,都和我們息息相關,也都需要被人傳講。它們的不同之處是律法定人的罪,而福音卻會拯救人。「律法」與「福音」本身沒有任何衝突矛盾,都是神所賜的,是合一的。律法是影兒,福音是實體,二者從未對立。對立的是「靠律法得救」與「靠福音得救」;也就是「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」與「信基督而來的義」截然不同,「立功之法」與「信主之法」的截然對比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