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靈吩咐我們依靠神的應許,他感動使徒寫下聖經,保守我們不致被那些異端邪說所攪擾。 那些說救恩已經完全實現、今日已無應許之人,是不虔不義的,因為保羅告訴我們:「惟獨敬虔,凡事都有益處,因有今生和來生的應許」(提前4:8)。因這緣故,保羅稱自己是「照著在基督耶穌裡生命的應許,作基督耶穌的使徒」(提後1:1) 。 在另一處經文中,他教導:「我們既有這等應許……」(林後7:1;6:16-18),我們擁有同樣的應許,與賜給古代聖徒的應許一樣。我們「在今世自守,公義,敬虔度日,等候所盼望的福,並等候至大的神和我們的救主耶穌基督的榮耀顯現」(多2:11-13)。 最後,保羅說我們受了「所應許的聖靈為印記」,這是無比喜樂的事(弗1:13 ) 。 惟有當我們在包含基督的應許裡得著他時,才可以真正以基督為樂。 如此「基督住在我們心裡」(弗3:17) 已經是事實, 然而現今「我們與主相離。因我們行事為人是憑著信心,不是憑著眼見」(林後5:5–7)。 這兩件事情合在一起,說明了我們「已經」以及「尚未」得著的。我們在基督裡已經擁有一切關乎屬天生命的事,也得到又寶貴又極大的應許(彼後1:3-4),信心是未見之事的確據,是屬靈的看見將來的美事 (來11:1,13,27)。所以,救恩的應許,有些已經應驗,有些尚未完全實現。重要的是,我們必須注意從舊約到新約的諸般應許,在本質或屬性上有所不同:福音作為實體所指明的,就是律法作為影兒所預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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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天父,聖經中用「救恩」一詞表示神有益於人的一種工作,在現時代中,「救恩」只限於對個人的工作,且是在明定的條件下賜給的。人被神的能力拯救,在神的工作完成後,終能為神而行善事,因為「救恩」是「為要叫我們行善的」。已信的人要「留心作正經事業。」救恩明顯使善工成為可能的,但這些隨救恩而來的善工,絲毫不能增加神拯救工作的全備與完整。在新約裡,「救恩」一詞,表示神全部或一部事工。若指著神全部的事工,就是指著人自失喪和被定罪的地位上的改變,後來彰顯出基督的榮形而說的。「救恩」更是結合許多神為個人作的個別工作,如贖罪、恩惠、挽回、赦免、重生、兒子的名份、聖潔、救贖、得榮等。我們必須承認:這種轉變,並非代表德薄力微的人能為神作甚麼重大的事,乃是無窮智能的神,為人作了最大的事;因為救恩將罪人帶到「像基督和效法祂兒子的模樣」之地位,是人的智力所測不透的。神的救恩全部事工,大多完成于人用信心接受救恩時,但是尚有一部份是以後逐漸實現的;而且聖經啟示我們,神救恩的工作是全備的,但有部份是要等到主耶穌再來時才完全實現的。在現時代中,照聖經中的啟示看來,救恩可分為三階:過去的,就是那一部份已經在人裡所已完成的工作(靈魂得救)。現在的:是那一都份在信的人裡正在完成的工作(生活得勝)。未來的:就是那一部份將要在信的人裡完成的工作(身體得贖)。然後神的救恩事工,就完滿竣事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