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我們的生活在每一方面都結出「愛人如己」的果子,這才是順從神旨意和律法的誡命的最佳表達。這是我們應當站穩的立場。在全部律法中,我們看不到半個字眼可作為論據,讓人可以為自己肉體的利益來行事。顯然,人生來就是自戀自愛、強烈傾向愛自己,不論罪人有多麼遠離真理,他們仍然不忘愛自己。所以,不需要頒佈律法要人愛自己,以加增或點燃這過度的自私之愛。
因這緣故,清楚可見,我們不是藉著愛自己來遵行誡命,乃是藉著愛神和鄰舍。我們若是越少為自己活、為自己打拚,就越多能過善良和聖潔的生活。人若只為自己而活、只為自己打拚,只是思想與圖謀自己的利益,則再也沒有比這更敗壞邪惡的生活方式了。
事實上,主為了向我們表明我們應當以何等的愛來愛鄰舍(利19:18),他要我們以對自己的愛來衡量,因為再也沒有比「人愛自己」更強烈的情感。我們應當認真勤於思考主所說這話。因為他並沒有向無知的哲學家或現代心理學家,將「愛自我」放在首位,而將「愛鄰舍」放在次位。正好相反,他乃是要我們將此與生俱來的「對自己的愛」轉移到別人身上。因此,保羅說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」(林前13:5)。
這些哲學家的推理是分文不值,他們說: 規則總是高於在規則下的事物對象,「愛人如己」誡命中,規則是「愛自己」,規則的對象是「人,鄰舍」;所以應當先愛自己。這實在是無理取鬧。因為主並沒有制定要我們「愛自己」的規則,要我們將「愛鄰舍」附屬於「愛自己」之下。他乃是表明:自從人類墮落之後,「自私、愛自己」出自敗壞的罪性,普遍存留在我們裡面;現在,我們當將這對自己的愛,延伸到他人身上,使我們預備好來使鄰捨得益處。我們愛鄰舍,不應當亞於愛自己那樣的迫切、熱烈、顧惜。
親愛的天父,自從人類墮落之後,「自私、愛自己」出自敗壞的罪性,普遍存留在我們裡面;現在,我們當將這對自己的愛,延伸到他人身上,使我們預備好來使鄰舍得益處。我們愛鄰舍,不應當亞於愛自己那樣的迫切、熱烈、顧惜。保羅說「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」,祢願意被愛,也期待人愛祢,經上說:「以色列人哪,你們要聽!耶和華我們神是唯一的主。」「你要盡心、盡性、盡力愛耶和華你的神。」由此看到耶穌施壓力給以色列人,表達了完全愛上帝及愛鄰舍的訓示,以色列人今日代表上帝救贖的子民─教會。經學教師又逕自加一句話回應耶穌:「以盡心、盡意、盡力愛上帝,又愛鄰人,像愛自己一樣。這比在祭壇上獻燒化祭和其他的祭物給上帝重要得多了。」這智慧的回答建立一個清楚的優先秩序,就是愛上帝與愛人勝過祭祀禮儀。祢講的第二條誡命變成實踐第一條誡命的方式─愛鄰舍如同自己。約翰一書也強調:「基督這樣命令我們:那愛上帝的,也必須愛自己的弟兄和姊妹。」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