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為人的本性需要,並且更因人犯罪墮落之後所帶來的邪情私慾,這雙重理由使得男女必須結婚。除非是那些神以特殊恩典所釋放的人,有獨身恩賜的人是例外。讓各人省察自己,明白神所給他的恩賜是什麼。守獨身是美德,人不可藐視之。然而,有些人沒有此恩賜,有些人領受此恩賜,都是暫時的。所以那些被情慾攪擾,無法克服情慾掙扎的人,應當結婚以幫助他們守住貞潔,與所蒙的恩召相稱。
對於那些沒有領受獨身恩賜的人(參考太19:11),若他們不求助於神所賜給他們的藥方,容讓其慾火攻心,就是在違抗神和抵擋他的誡命。我們不可容人無理取鬧,就如今日許多人所做的,他們辯說:依靠神的幫助,他們凡事都能做,沒有獨身恩賜的人可以勝過慾火攻心。聖經明說「與其慾火攻心不如嫁娶為妙」(林前7:9),我們當順服主的命令。因神的幫助只臨到遵行他道路之人,就是遵行他呼召的人(參考詩91:1,14)。一切自以為是、忽視神幫助的人,愚昧輕率的想以己力克服自己的情慾,就遠離了神的呼召。
主宣告節制是他所賜的特別恩賜,這恩賜並非不加分別的賜給教會全體信徒,乃是賜給少數的信徒。首先,主特別區分有一群人,他們為天國的緣故自閹(太19:12),這是指他們可以更加脫離世務、專注於天國的事工。為了避免有人以為如此閹割是在於人自己的能力,主耶穌在前面已經指出:並非所有的人能領受這話,唯獨特別賜給誰,誰才能領受,亦即只有從天上領受特別恩賜的人(太19:11)。所以他結論說:「這話誰能領受,就可以領受」(太19:12)。保羅更清楚的宣告:「個人領受神的恩賜,一個是這樣,一個是那樣」(林前7:7)。
親愛的天父,早期教會有一些禁慾主義者,排斥婚姻,覺得婚姻不夠屬靈,性愛是不好的。但這些絕非聖經的教導。聖經內很多篇幅都告訴我們婚姻與性愛都是神賜給人的,從舊約到新約,聖經都告訴人得到婚姻是神所賜的恩典。很多人錯誤地以為獨身恩賜是一種屬靈的超能力,不會受到性的試探,會很享受獨身生活。獨身是一種恩典,在恩典中,不代表你一定開心快樂。不過有獨身恩典的人並不等於要孤單過活,我們仍然活在社會群體中,仍與家人朋友一起生活和成長。有些人覺得如果沒有獨身恩賜的話,就必定要找到自己的另一半,否則人生就不完整了。這也不是來自聖經的教導,而是來自希臘哲學的影響。其實在上帝眼中,每一個人都是完整的,無論單身或結婚,最重要的是忠心服侍上帝。馬太福音內門徒也曾對耶穌提起過這個問題,耶穌卻說:「這話不是人都能領受的,惟獨賜給誰,誰才能領受。」要過單身的生活,是要從神而來的恩典,在當中,我們也要享受和神交通的關係。因為人生,最重要的還是與神的關係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