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若是只因懼怕神的公義而敬畏神,則這是不足夠的。神為了使我們喜愛公義、恨惡罪,他賜給我們應許和警告。因為我們的心靈盲目,不能被良善之美吸引,所以我們慈悲的父,出於他的大愛憐憫,按照他旨意所喜悅的,用甘美的賞賜吸引我們去愛他和尋求他。神的律法宣告他獎賞義行,並且遵行他的誡命不是枉然的,必得賞賜。
反而言之,神的律法也宣告他不僅恨惡不義,也必定刑罰不義,他將親自報應犯罪、藐視觸犯他威嚴的人。神為了在各方面鼓勵引導我們,他應許我們: 順服他之人,在今生世和來世都必得福,並以今生的災禍和永死的刑罰警告作惡之人。神的應許「人若遵行,就必因此活著」(利18:5),「犯罪的他必死亡」(結18:4,20)。這是指永遠的報應: 永生或永死。整本聖經在各處提到神的愛和震怒,前者指永生,後者指永死(約3:35-36)。律法特別藉著愛和震怒,強調永生和永死,並詳列今生的福分和咒詛(利26:3-39;申28)。這些咒詛彰顯出神是忌邪的,不容忍任何邪惡,他是至高純潔的至聖主。
神在律法中的應許,彰顯他是公義的,因為他獎賞所有的義行。他的律法也彰顯他奇妙的恩慈: 我們本來就應當用我們所有的一切榮耀神,神在律法中所要求我們的,遵行律法是我們當盡的本分,而他竟然賞賜我們的遵行。正如欠債還債是盡本分,還債的人不需要被獎賞,我們的所有一切都是從他而來,理當為他而活、聽從他,遵行他的誡命。因此,當神應許因我們順服他而賞賜我們時,這是他施恩屈就我們,因為這順服理所當然的,是神公義的要求。現在我們要牢牢記住: 律法的應許高舉神的公義與慈愛,使我們更加確信神喜悅人遵守律法。並且神警告違背律法的人必得懲罰,這使我們更憎恨罪惡,也使放縱私慾之惡人,不敢忘記神律法的公義的刑罰。
親愛的天父,我們要感謝讚美你,我們的神是忌邪的,不容忍任何邪惡,祢是至高純潔的至聖主。神在律法中的應許,彰顯祢是公義的,因為祢獎賞所有的義行。也彰顯祢奇妙的恩慈: 我們本來就應當用我們所有的一切榮耀神,神在律法中所要求我們的,遵行律法是我們當盡的本分,而祢竟然賞賜我們的遵行。但神警告違背律法的人必得懲罰,這使我們更憎恨罪惡,也使放縱私慾之惡人,不敢忘記神律法的公義的刑罰。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