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,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,但第七日是向耶和華你神當守的安息日,這一日你…無論何工都不可作」出20:8-10
第四誡命的目的就是:我們放棄自我中心的傾向和人本的工作,並且當默想神的國,以及當以神所立定的方式來操練默想神的國。此誡命有其獨特的目的,有別於其它的誡命,所以必須以稍微不同的秩序來解釋。
早期教會領袖習慣稱此誡命為預表,因為它包括了外在謹守一日為聖,當基督來臨後,這外在守日與其它的預表一樣,被廢去了。他們所說的是對的,然而只說對了一半。我們必須更深入的查考此誡命,以及注意守此誡命的三個條件。第一,天上的主頒佈律法,賞賜人第七日的安息,是要向以色列百姓表明屬靈的安息,並且在此安息中,信徒應當歇了自己的工,讓神在他們心裡運行他的工。第二,他表明在指定的那一日,他們應當聚集聆聽律法的教導和遵行敬拜神的禮儀,至少將這日分別為聖,默想神的作為,並藉此記念來操練敬虔生活。第三,神定意賞賜一日的安息,給僕婢和那些服在他人權柄之下的人,使他們在勞碌之外得享安息。
親愛的天父,生活的均衡是要有適度的工作與休息,這一條誡命祢清楚地說明休息的重要,與安息日的意義。工作是神聖的,也是祢的祝福,是生命的表現。當祢創造人以後,囑咐人管理萬物,祢將亞當安置在伊甸園裏,叫他從事修理和看守的工作。工作是人的本分,所以「六日要勞碌作你一切的工」,然而工作之後必須休息,主耶穌說:「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」,祢設立安息日是給人享受身心的安息。六日勞碌工作,第七日休息,疲勞的身體經過休息,恢復體力,以迎接新的一天。身體應該休息,心靈更須安息,神吩咐人謹守安息日為聖日,是要人體會人生的意義,人不是為工作而生存,工作不是生存的方法與途徑。安息日是敬拜的日子,在聖日將工作放下,拾起生活中更重要的部分,藉著這一日與神相交,品嚐主恩的滋味,享受敬拜神的喜樂,在神愛中快樂的生活。守安息日是記念祢的恩典,出埃及記是以宗教的觀點,看宇宙的秩序,記念神創造的恩典,著重心靈的安息。申命記則著重神的救贖,以道德的觀點,看人類社會的秩序,以人道的立場,善待他人,予人們休息的機會,著重身體的休息。「當記念安息日,守為聖日」的意義就是當想起安息日,將這日分別為聖。安息日是神賜福的日子,在這日與神相交,享受身心的安息。這條誡命以創造為原因,使人注意敬拜,有心靈的安息;以救贖為理由,使人重視道德,有身體的休息,顯明神的慈愛和無限的恩惠。安息日是為人設立的,人不是為安息日設立的,安息日也是聖約的記號,是神恩惠的供給,予人享受身心的安息。謹守安息日又持守祂約的人,必蒙神賜福。祢以行動來表明安息日是恩典的日子,謹守安息日是信心的操練,也是恩典的造就,今日我們謹守安息聖日是預備將來進入永遠的安息。我們記念安息聖日,要掉轉我的腳步,放下俗事;參加聖會,敬拜真神;傳道行善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