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法的見證,印證了我們所有人的邪惡和定罪,然而這並非為了使我們陷入絕望、全然沮喪、或急速奔向死亡邊緣---只要我們從律法的見證,以正確的方法得益。的確,律法如此使惡人恐懼戰競,但這正是因為他們的心頑梗。
對於神的兒女,認清律法有不同的目的。使徒保羅見證: 我們的確被律法審判定罪,「好塞住各人的口,叫普世的人都伏在神審判之下」(羅3:19)。他也教導說:「因為神將眾人都圈在不順服之中」並非為了毀滅眾人或任憑他們滅亡,而是「特意要憐恤眾人」(羅11:32)。
這意思是指: 叫他們放棄倚靠自己能力的愚昧看法,就會明白唯有神的膀臂才能扶持他們、使他們站立;因此,他們赤身空手的來投靠神的憐憫,在這憐憫中得平安,隱藏在其中得庇護,全然倚靠基督的義和功勞。因為神在基督裡顯明他的憐憫,這是向一切以真信心尋求、等候他的人顯明出來。
在律法的誡命中,神是公義的主,賞賜完全遵守律法的義人(但我們所有人都虧缺了義),所以他反而是嚴懲惡行的審判主。然而,在基督裡,他的臉光照我們,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憐憫,向我們這些貧窮、不配的罪人彰顯出來(約1:14;林後4:6)。
親愛的天父,我們要讚美感謝祢的救恩,雖然人是有罪的,本都該落在審判中,但是基督帶來赦罪救恩,願意赦免悔改的罪人。主耶穌有權柄定罪,然而祂卻向婦人宣告赦免。祂沒有廢掉律法中公義的標準,淫亂就是罪,但是祂為罪人開了一條回頭之路,這條路就是赦罪的恩典。律法的目的是讓人知道神公義的原則,指出人有罪,期待人悔改來到神面前求赦免。基督帶來的赦罪之恩是在律法之上,讓罪人能夠因著悔改接受基督的救恩,免去罪的刑罰。這是罪人脫離滅亡命運的出路。保羅在羅馬書10章4節說: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」。意思就是律法所期待人達到追求聖潔的目標,在基督裡成全了。唯有因信接受基督預備的赦罪之恩,才可能免去律法的定罪與刑罰。定罪與刑罰不是神的目的,施恩與拯救罪人才是。我們千萬不要只停留在宣告人有罪那一步,卻忽略了更重要的下一步,帶領人接受著基督的拯救,得到赦罪之恩。
耶穌對眾人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。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,主耶穌講祂是世界的光,這句話就包括了救恩、與審判兩面的信息。福音是神的大能,是藉著聖靈在人心中動工而發出果效的。對於尚未信主的世人,我們要傳遞神聖潔公義的屬性,以及神對罪的恨惡,以更緩和與寬容的態度來勸導,目的是要讓人接受基督赦罪的恩典,以逃避嚴厲的審判。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