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十誡,我們應注意保羅所說: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都得著義」(羅10:4)。保羅又說:「主基督就是那靈」(林後3:17),律法字句本身是叫人死,他賜生命叫人活(林後3:6)。羅10:4的敘述是指: 律法誡命的教導是無法使人得著義,直到基督藉著聖靈使人重生與白白的歸算,將義賜給我們。因此,保羅恰當地說: 基督是律法的成全或總結。律法的軛和重擔是我們無法承擔的,在律法之下勞苦受壓的人,若是沒有主基督的拯救,即使知道神對他的要求也是徒然的。 「律法是為過犯添上的」(加3:19),律法叫人確知自已被定罪,而使人謙卑下來。這是真正唯一能預備人心、使人謙卑尋求基督的途徑,保羅所有的教導都與此一致。保羅與那些邪惡的教師爭辯,他們教導人靠行律法的功勞稱義。所以,保羅為了反駁他們的謬誤,有時必須採用律法的狹義用法。然而,另一方面而言,律法的頒布是在 “以白白恩典收納子民的聖約”中賜下的。
To see this working, head to your live site.
Search
Page Title
親愛的天父,我們要感謝讚美祢,本節使我了解上帝的律法包括十誡。《出埃及記》20:2-17為証。上帝律法的根本原則有《羅馬書》13:10為証,愛是不加害與人的,所以愛就完全了律法。律法的總結就是愛,有《馬太福音》22:37-40為証。藉著耶穌我們與上帝律法永恒的關系就顯明瞭,有《馬太福音》5:17-19為証。上帝的律法指明方向,但不能叫人稱義,有《加拉太書》2:15-16為証。我們的本分就是遵守上帝的律法,有《傳道書》12:13為証。有必要守全部的誡命法有《雅各書》2:10-11為証。不遵守上帝的律法可以說是不認識上帝《約翰一書》2︰4-6為証。律法的目的有《羅馬書》3:20為証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人是不可以靠守律法而得救,有《羅馬書》3:27-31為証。基督不但成全律法和先知所預言中的信息,還把律法的實意表明出來;不是只重外貌的敬虔,還要求實質的品德行為。這是神賜律法的真義。所以「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,使凡信他的,都得著義。」(羅 10:4),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