歌羅西書2:13-14正確的解釋,來自聖經清楚的教導: 猶太人的禮儀,是子民的認罪,而不是真正的贖罪(來10:1;利16:21)。猶太人獻祭所作的是什麼? 以潔淨的祭物替代自己獻上,難道不就是承認自己犯了該死的罪嗎? 他們的潔淨禮儀成就了什麼? 難道不就是承認自己是不潔淨的嗎? 他們如此作,就是不斷地重覆那 “攻擊我們、有礙於我們的字據”,見證自己的罪惡和不潔。然而不斷見證自己的罪惡和不潔,並不等於從罪中得解救。
使徒保羅說:「既然基督受死贖了人在前約之時所犯的罪過」(來9:15),所以保羅稱禮儀律的儀式為「攻擊的字據」(西2:14)是恰當的。這些禮儀攻擊定罪那些遵行獻祭禮儀之人,見證他們的罪。因為藉這些儀式,他們公開見證自己是被定罪和不潔的(來10:3)。
舊約守禮儀律的選民與我們同得救恩,在同樣的恩典有分,並不矛盾。因為他們是在基督裡獲得救恩,並非在這些禮儀上。保羅在西2:13-14將舊約使用的禮儀與基督作對比,因為這些禮儀模糊了基督的榮耀。我們相信: 禮儀本身被稱為 “攻擊人、有礙於人得救的字據”是恰當的,因為 “字據”是法律文件具有約束力,見證當事人的罪狀。
當假使徒妄想捆綁基督教會,唆使信徒再回頭遵行這些禮儀時,保羅據理力爭,深入重述禮儀律的終極目的,警告歌羅西信徒: 假如他們容許自己如此被壓制在禮儀律之下,則會陷落在何等危害中(西2:16)。他們若靠自己來遵行禮儀律,將喪失基督的恩典,因為基督已經作成一次永遠的贖罪,就廢去了那些日日遵行的禮儀律儀式,因那些禮儀只能見證有罪、被定罪,而無法除罪、塗抹罪。
親愛的天父,我們要感謝讚美祢,歌羅西信徒們信主之前,他們在過犯中死了,因他們的罪,他們的靈對神沒有活動能力,他們不可作甚麼去贏取神的恩寵。他們曾是外邦人,他們不是神地上的子民,或猶太人的一分子,他們曾經活在遠離神的位置,盡情地放縱肉體的情慾,如同我們現在情況一般。然而,當他們聽聞福音,相信了主耶穌基督,他們便與基督一同活過來,一切的過犯都得蒙赦免了,現在他們是在基督耶穌裏的新人,活出復活的一面。
在禮儀律例中,有各種各樣關於聖日、食物和其他宗教上儀式的律例。這些全是猶太人規定的宗教的一部分,預指主耶穌的降臨,是衪位格和工作的影兒。衪在十字架上的死,把這一切撤去,都釘在十字架上,一筆勾銷了,就如債項已付,帳單勾銷一樣,釘在公眾地方,作為公告眾人的通告,表示債權人不能再向債務人討債。。因基督死在十字架上,定人罪的律法便失去刑罰的權柄;因基督藉死為人忍受律法的咒詛,並且成為律法的總結。感謝主,如此禱告是奉耶穌基督的名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