反對者認為罪人有自由意志,亂引經文來作證據。熟悉聖經的基要真理的信徒,是不會受其攪擾的。反對者引用創世記的經文:「他必戀慕你,你卻要制伏他」(創4:7),將這經文解釋為: 神應許該隱,罪的權勢不會在他心中得勝,只要他願意努力制伏它! 他們以此為證據,說該隱有自由意志,自己有能力勝過罪。 我們首先要指出: 根據上下文,這裏說到神斥責該隱對他兄弟邪惡的嫉妒。神在兩方面斥責他: 首先,該隱行得不好,驕傲地圖謀不軌,為了使自己比亞伯更蒙神悅納,然而神唯獨喜悅出於信心的義行;其次,他對神的祝福毫不感恩,變了臉色,並且不能容忍他的弟弟,儘管亞伯順服在他兄長權力之下。 如果創4:7的 “他”是指 “罪”的話,則神在這裡所宣告的,若不是賜下應許,就是吩咐命令。若是命令,我們已經充分證明: 誡命本身並不證明人有能力遵守;若是應許,那麼該隱後來殺害亞伯,犯了他應該被制伏的罪,這應許在哪裡應驗呢? 難道反對者要說這是此應許暗藏了條件,沒有說出來嗎? 就好像神說:「你若奮勇作戰就必得勝」? 但這樣找藉口迴避,是不能被接受的。因為若該隱應該要制伏的是 “罪”,那這無疑是命令句,並非指我們能做的,乃是指我們應當作的,雖然罪人是沒有能力作的。 創7:4的正確解釋,根據該隱犯罪的事實和上下文,是對照該隱與亞伯,該隱是長子本來是有尊榮的,卻因自己犯罪行惡被罪制伏。這一點也不能證明該隱有自由意志與能力遵行誡命,反而證明罪人的墮落敗壞,被勸戒卻仍不悔改,死在罪中。
Page Title
親愛的天父,我們今日處在這個背逆毀敗的社會中,祢的這段話語有如暮鼓晨鐘,該隱的背逆,祢不是不知道,而是期盼要他知罪和反思、反省。神要帶領該隱悔改,但該隱的道路是背逆的。他不能面對自己,神不接納祭物和說誠實的話時,他都生氣。且該隱沒把神的話放在心中,而發怒氣殺了亞伯。凡人不能誠實面對自己,他的靈命就會停留不能前進;懷怒就是私慾,懷胎就會生出罪來。該隱將怒氣放在心中,時機成熟時殺人的行動就表現出來,該隱遷怒到別人的身上。若能向神悔改,才能得到赦免;殺人的事既已發生了,大衛也殺人,但他能聽從先知的忠告,立刻轉回到神的面前,該隱就是沒有轉向。我們要常常反省:神啊!今日有什麼東西阻擋我,以至祢的道沒有進入我心,不能發芽、生根、成長、開花、結果。我做人是否做對,所獻之祭是否蒙神悅納。求神幫助我們反思、反省。若與人的關係無法改變,請立刻轉向,作一個蒙神喜悅的人。
求聖靈用微小的聲音提醒我們,當我們抱怨發怒時,想想我們彼此的虧欠,願意用愛心說誠實話而不是任憑舌頭說出不討神喜悅的話語,靠我們不能,在神凡事都能,只要我們願意,即便我們一時肉體的血氣作不到,但經過一次次的操練,必能看到神的愛是全能的
求主除去我隱而未現的罪,唯有倚靠主,順服主,才能不被罪轄制,真實面對自己
求神幫助我們,不要讓慈愛和誠實離開我們; 做合神心意的事,義無反顧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