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世紀有些人對「降在陰間」提出不同的解釋:基督去到陰間,向舊約列祖的靈魂宣告救贖已經完成,將他們從陰間的牢房中釋放出來。為了支持此謬說,他們錯誤引用詩篇的話「他打破了銅門,砍斷了鐵栓」(詩107:16),也引用撒迦利亞的預言「我將你中間被擄而囚的人,從無水的坑中釋放出來」(亞9:11)。然而,此詩篇是預告那些被擄掠到遙遠之地為奴的人,將得釋放。撒迦利亞是被擄到巴比倫的災難,比喻作以色列民被投入無水的深坑;同時教導全會眾得拯救是脫離無水的深坑。
由於那些人望文生義的錯解,導致後來世代認為此「無底坑」是在地下的某處;天主教將之稱為「地獄邊緣區域」,有列祖獄與嬰兒獄。雖然天主教神學家多次重複此傳說,甚至今日也有不少人信以為真,為之熱心辯護,然而這只是人的傳說。將死人靈魂關在監牢裡,是幼稚的說法。況且,何需基督的靈魂下到那裡,才能釋放他們呢?
我們承認基督以其聖靈的大能,光照舊約列祖,使他們明白:他們以前在盼望中所預嚐的恩典,已經在新約時期成就,向世人顯明。然而主基督並未去到陰間,向他們宣告與釋放他們。有人引用使徒彼得說「基督曾去傳道(宣告)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」(彼前3:19),這是難解的經文。根據其上下文,那些被拘禁在陰間的靈是指在挪亞之時悖逆的罪人,並非指有信心的列祖。所以與我們此處所說的列祖無關。
舊約已經去世之信徒,與新約的我們分享同樣的恩典。基督受死的大能,也釋放了舊約已死的聖徒;他們在世時熱切盼望主的救恩來臨,如今他們已經享受到救恩的實現(來12:22-24)。另一方面,已死的惡人在陰間也更清楚知道他們與救恩無分(路16:19-31)。總之,根據聖經,沒有任何證據顯示主基督在受死之後去到陰間。
親愛的天父,聖經並沒有有任何明顯的經文支持基督曾到陰間的說法。新約聖經有兩處經文與此有關。在五旬節聖靈降臨那天,彼得講道時宣告耶穌已經復活,引用詩篇十六篇十節說:「因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,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。」舊約預言基督復活,既說「不撇在陰間」,並不表明耶穌曾到過陰間,只是神沒有撇棄祢,因而祢不能被死拘禁,從死亡中復活了。彼得前書三章十八至十九節說:「按著肉體說,祂被治死;按著靈性說,祂復活了。祂藉這靈曾去傳道給那些在監獄裡的靈聽。」解釋這段經文是有困難的。這裡的「監獄」是指陰間,而耶穌死後在陰間「傳道」,是指祢在那裡宣告祢已經完成救恩,得勝死亡,祢離開陰間復活就是明證。《使徒信經》表達了早期教會在這方面對聖經的理解,相信耶穌曾下陰間,使舊約時代信徒的靈魂得到完全,使義人所到之「陰間」變為「樂園」。對於人死後的情況及將來的事,我們現今從聖經的啟示中所知的有限,然而我們可以肯定地說,耶穌的死和復活使我們對死亡不再恐懼,並且堅信屬主的人死後便與主同在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