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廢去罪的權勢、拆毀我們與神之間隔斷的牆、因他的義行使神悅納恩待我們,這是如何成就的?聖經的解答:基督以他一生的順服,為我們成就了這事(來5:8-10)。這是保羅見證的: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」(羅5:19)。
基督救我們脫離律法的咒詛,其根基在於他一生的順服:「及至時候滿足,神就差遣他的兒子,為女子所生,且生在律法以下,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贖出來」(加4:4-5)。所以,基督在他受洗時宣告:他盡諸般的義,順服遵行天父的命令(太3:15)。簡言之,自從基督降世取了奴僕的樣式,就開始付出救贖我們的代價。
然而,為要更精確解釋救恩之道,聖經將「贖價」特指「基督的死」。基督宣告:他「捨命作多人的贖價」(太20:28)。保羅教導:基督為我們的罪受死(羅4:25)。施洗約翰宣告基督來是要「除去世人罪孽」,因他是「神的羔羊」(約1:29)。保羅又教導:「如今卻蒙神的恩典,因基督耶穌的救贖,就白白的稱義。神設立耶穌作挽回祭,是憑着耶穌的血」(羅3:24-25);「我們靠着他的血稱義……藉著神兒子的死,得與神和好」(羅5:9-10);「神使那無罪的,替我們成為罪,好叫我們在他裡面成為神的義」(林後5:21)。
相關的經文不勝枚舉,以後再按次序引用。早期教會的「使徒信經」以最佳順序敘述基督生平,從他的降生至受死復活;完美救恩的各項都包括在內。然而,聖經沒有忽略基督一生在其它事上的順服。保羅將基督一生的順服,從始至終總括表明 :「反倒虛己,取了奴仆的形像……存心順服,以至於死,且死在十字架上」(腓2:7-8)。事實上,甚至基督的死,也顯明是他甘願順服,因為若非甘心的獻祭,就不能滿足神的公義。因此,當主見證「我為羊捨命」時(約10:15),他恰當表明:「沒有人奪我的命去」(約10:18)。
親愛的天父,基督以他一生的順服,為我們成就了這事。這是保羅見證的:「因一人的悖逆,眾人成為罪人;照樣因一人的順從,眾人也成為義了」。全備的救恩是在乎耶穌基督的一生的順服。使徒信經以最佳的順序,敘述耶穌基督的生命,從基督的誕生至基督的復活,因為我們全備的救恩都在乎基督的一生的順服。.除了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的順服,聖經並未忽略基督一生中其他方面的順服。保羅在腓立比書第2章這段經文囊括了基督的一生的順服。基督在接受施洗約翰的洗禮時候也宣告:基督是藉著洗禮,順服神在律法上對祭司的潔淨禮的要求。要滿足神的公義。耶穌基督的洗禮,是為了盡諸般的義,因為基督要代表信徒遵行神的律法,作完全的人,完全順服,完全公義,完全聖潔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