關於基督神人二性在位格裡的聯合,以及屬性相通的真理,是聖經許多經文重複見證的真理,並非人的理論。基督論到自己說:「還沒有亞伯拉罕,就有了我」(約8:58),這並非指他的人性。雖然邪惡之人否定基督的神性,曲解這經文成「有了關於我的計畫」。然而,原文「就有了我I AM」是神性的稱呼「自有永有」(出3:14),見證了他的永恆神性,與他道成肉身所取的人性有區別,並且強調他的權威遠超過古時的亞伯拉罕。所以毫無疑問的,他在宣告他的神性。
保羅宣告基督是「首生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……他在萬有之先;萬有也靠他而立」(西1:15,17)。基督自己說他是「未有世界以先,與父同有榮耀的」(約17:5);並與聖父一同作工(約5:17)。這些屬性是絕非指人性。因此,這些和有關的屬性,是專指基督的神性。
然而,他同樣也被稱為「耶和華的僕人」(賽42:1以及其它經文);聖經也記載:「基督的智慧和身量,並神和人喜愛他的心,都一齊增長」(路2:52),他「不求自己的榮耀」(約8:50),他也不知道「那日子」世界末日(可13:32;太24:36),「不是憑自己說的」(約14:10),「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」(約6:38),他被使徒「親眼看過,親手摸過」(約壹1:1:路24:39)。這些都是專指基督的人性。
就他的神性而言,他是完美無缺,沒有任何需要長進的餘地;他為自己的緣故行作萬事;他無所不知;他照自己的意旨行萬事;他是人不能看見和觸摸的。然而,基督並非將這些屬性單單歸屬他的人性,也是親自承擔這些屬性,與他中保位格相稱。
a 基督神人兩性在位格裡聯合,在位格裡相通,保羅將此「屬性相通」真理表明:「神的教會,就是他用自己血所買來的」(徒20:28),以及「榮耀的主釘在十字架上」(林前2:8)。使徒約翰也說:「生命之道,就是我們......親手摸過的」(約壹1:1)。其實,神沒有血,不會受苦,人手也無法觸及。然而,因為基督具有真實人性和真實神性,他為我們被釘十字架與為我們流血,他人性的作為歸屬於他的位格,所以用神性名稱來敘述。這敘述有其奧秘,是有其道理。
使徒約翰教導:「主為我們捨命」(約壹3:16)。此處所說的「主」是神性的位格名稱,「 捨命」是人性的作為。由此可見,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。再者,基督仍在世時說:「除了從天降下、仍舊在天的人子,沒有人升過天」(約3:13)。的確,基督降世為人取了肉身,就人性而言,他那時不在天上;然而就神性而言,他永遠在天上。因為同一位基督,既是神也是人;因為神人二性在位格裡聯合的緣故,神性與人性在位格裡相通。
親愛的天父,耶穌有兩種截然不同的本性:神性和人性。耶穌是道,道就是神,道與神同在,耶穌道成肉身。這意味著唯有耶穌這個人具有人性與神性,他既是神也是人。在道成肉身時他的神性並沒有發生變化。相反,人性住在了道裡。耶穌的神性不改變。而且,耶穌不只是一個「神住在其中」的人,也不是一個「表現出神」的人。他是道成肉身,是三位一體中的第二位格。「他是神榮耀所發的光輝,是神本體的真像,常用他權能的命令托住萬有:耶穌的兩種本性並不「混雜在一起」,也不是兩種本性結合起來成了一種新的神-人本性。兩種本性是分開的,但在耶穌這個人裡合一。這就所謂的二性合一。其相關的教義就是屬性相通。這個教導主張神性和人性都歸於耶穌這一位格。即耶穌這個人可以與父同享受未有世界以先的所有榮耀,他可以稱自己是從天而降,並且還稱自己是無所不在。耶穌稱自己擁有的所有這些都是神性;因此,耶穌這個人自稱擁有神的屬性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