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少數敬虔的列祖,他們被賦予自由和確據之靈,並不能證明他們沒有經歷律法帶給人的恐懼和捆綁。無論他們享受到福音的應許有多深,他們所得的特別恩典有多少,他們仍與普通的信徒一樣,服在禮儀律的約束和重擔之下。他們必須小心翼翼遵行禮儀條例,這些儀式作為記號,表明他們是在監管之下受到束縛 (加4:2-3);而且律例上所寫的字據(西2:14)使他們承認自已的罪,但這字據卻不能使他們免除遵守律例的義務。所以,當我們思想神在舊約對待以色列子民的方法總則,他們在「束縛與懼怕之約」之下,這與新約的我們作對照的,的確是不同的。
舊約與新約的區別,上述的第二到第四個的區別「影兒與實體,字句的與屬靈的,束縛與自由」,是關於律法和福音。在這些區別中,律法被稱為「舊約」,福音則被稱為「新約」。第一個區別「地上產業與天上基業」的範圍,則延伸廣泛,因為它也包含了律法頒布之前所宣告的應許。然而,這些應許不是在摩西律法之下頒佈的。上述耶利米和保羅在對照「新約」時所說的「舊約」,是指摩西律法。他們所說的「摩西律法」是指狹義的舊約;廣義的舊約則包括在摩西之前所宣告救恩應許,例如賜給亞伯拉罕的。
親愛的天父,律法通常會帶來恐懼。以色列因為上帝在西奈山展現對罪惡的忿怒而感到害怕,但是律法也為被拯救的心靈帶來喜樂。同樣,福音帶來了安慰和喜樂,但是它也帶來了定罪。保羅說他傳講的福音對那些滅亡的人來說是「死的香氣叫他死」,而對那些相信的人來說就是「活的香氣叫他活」。福音對那些相信的人來說是好消息;但對那些想要靠自己的義得救的人來說,福音就是壞消息,它是上帝在我們身上的定罪,是跌人的磐石。真正認識律法和福音之間的區分,不只是一道榮耀之光,讓我們可以正確明白整本聖經,而且若缺乏這種認識,聖經就是一本封閉的書,永遠無法開啟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