舊約與新約之間的第二個區別在於「象徵」:在實體未出現之前,是以形象與影兒來表達實體;舊約以「象徵和影兒」預表實體,新約顯明出這「真理的實體」是臨在的(西2:17)。聖經論到新舊約之間的對照時,幾乎每一次都提到此區別;而較完備的討論此區別,則希伯來書是比其他地方詳細。在希伯來書中,使徒反駁異端謬論,那些異端以為廢除摩西的律法條例,等於毀壞整個基督教信仰。使徒為了駁斥此錯謬,在書中引證大衛關於「基督祭司職分」的預言(詩110:4;來7:11)。
既然基督被賦予「永恆的祭司職分」,顯然肯定的,地上的祭司職份(日復一日,代代繼承)已經被廢去了(來7:23)。希伯來書作者證實此新的祭司職分,是永不更換的,因為這是神起誓立的(來7:21)。然後他接着說:祭司職任已經更換(從地上改成永遠),前約也改變了(8:6-13)。他宣告說這是必要的,因律法有所軟弱,一無所成(來7:19)。然後他解釋律法軟弱的所在:律法規定人外在的義行,無法使遵守律法之人的良心得以純全。因為獻上動物為祭,斷不能除去我們的罪,也不能使人真正成聖。因此他總結說:律法是「將來美事的影兒」,不是「本物的真相」(來10:1)。所以律法的惟一功用是引進更美的指望,就是福音中所彰顯的(來7:19;詩110:4;來7:11;9:9;10:1)。
親愛的天父,新約和舊約的完美聯合成就了聖經的正典佳作,新約在舊約之後,兩約相輔相成,彼此連貫。舊約隱藏基督,新約彰顯基督;舊約應許基督,新約應驗基督;舊約期待基督,新約釋明基督;舊約是新約的影兒,新約是舊約的實體神與以色列人之間立的約,但是他們不能夠遵行神的律法而稱義,因為他們每次犯罪都要借著大祭司進入至聖所為他們贖罪。新約比舊約更完美,耶穌的一次獻上取代了舊約的繁瑣的獻祭制度。我們要珍惜赦罪之恩。在這恩典時代更應該多一些感恩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