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到舊約與新約的第一個區別「地上產業與天上基業」,廣義的舊約所宣告的救恩應許,是賜給從創世以來所有的選民。古往今來「那應許的兒女」(羅9:8)都是神重生的,就是藉「生發仁愛的信心」來遵守神誡命的兒女(加5:6),他們自從創立世界以來就屬於「新約」。他們遵守誡命,並非指望屬肉體、地上、暫時的福分,而是盼望屬靈、天上、永恆的福分。因為他們一心信靠所應許的中保;也不懷疑神藉這中保賜給他們聖靈,使他們能行善,並且當他們犯罪時必蒙神赦免。 聖經告訴我們,一切神在創立世界之前揀選的聖徒,與我們一同盼望天上更美家鄉,一同享有永生的福分。這是論到舊約子民(廣義)與新約信徒的第一個區別時,所不能忽略的。至於舊約與新約的第二到第四個區別,是將「福音」清楚啟示和「律法」預表啟示作一時代的對照,這是根據基督的話:「律法和先知到約翰為止,從此神國的福音傳開了」(路16:16)。
一般區分舊約與新約,只是對照律法的軟弱與福音的大能。然而,我們必須注意舊約敬虔的列祖:他們雖然生活在舊約時期,卻一直仰望所應許給他們新約,他們確實與新約有分,他們是屬於新約的。使徒所指責為心盲與被咒詛的,是指滿足於現世的影兒享受,卻不仰望思念基督的人。至於那些以為藉著獻祭禮儀,宰殺祭牲就能除罪的人,豈不是更盲目愚昧嗎?外在灑水禮能潔淨靈魂嗎?冰冷儀式豈能蒙祂悅納呢?那些持守禮儀律卻不仰望基督的人,都落入荒謬愚昧中。
親愛的天父,舊約敬虔的列祖,他們雖然生活在舊約時期,卻一直仰望所應許給他們新約,他們確實與新約有分,他們是屬於新約的。「新約」是先知耶利米面臨國破家亡時,從上帝得到啟示所傳出的重要信息。過去立的約在王國後期被以色列人破壞無遺,他們亦遭受災禍和咒詛。面臨新的挑戰,先知提出新的盼望、新的看法,就是上帝要與百姓立新約,這個約的律法不像從前傳給摩西時寫在石版上,而是要寫在百姓的心版上,而且要藉上帝的靈來達成。這個約就是耶穌用祂的血所設立的,也是先知以賽亞多次預言的。與新約相對應的是舊約,指的是過去所設立的西乃之約。保羅在羅馬書說:「所以凡有血氣的,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上帝面前稱義,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。但如今上帝的義在律法以外已經顯明出來,有律法和先知為證,就是上帝的義因信耶穌基督加給一切相信的人並沒有分別。」這完全是上帝的恩典!與上帝立約,作上帝的子民,就是要過一種上帝子民的生活方式、滿有上帝的同在。約不是約束,而是恩典;不是條文,而是活生生的關係。無限的上帝,創造生命的主宰,藉著耶穌基督呼召等待願意與祂立約的人,代代皆然,這不正是我們的希望嗎?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