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上述根據聖經的討論,我們已經清楚看見:上帝自從創立世界以來,所收納進入他子民團體裡的人,都是蒙恩與他有立約的關係;舊約子民與我們新約子民,是在同一的「恩典之約」裡面,他們與我們領受的律法與道理模範(羅6:17),都是同樣的。強調此重點是極為重要的。舊約列祖與我們一同領受這聖約,因為都是藉著同一中保的恩典,領受了同一產業,同一救恩盼望(加3:8-9,14,16);雖然舊約子民所享受此恩約的處境條件,是與我們不同。 我們在律法和先知(舊約聖經)看見的所有證據,都顯明: 神的子民,從舊約到新約,從未有與「恩典之約」不同的敬虔生活准則。然而,神學家們時常長篇大論,爭辯舊約和新約之間的差別。如此使得單純的信徒心存疑慮不安。因此我們應更加充分詳細的討論此課題。事實上,本來討論此題目是與我們有益的,但是因邪惡的異端人士,鄙視以色列人為豬,因此我們不得不辯明真理。他們胡言亂語說神在世上養肥以色列人,卻沒有給他們在天上的永生盼望。所以,為了使敬虔之人遠離這如瘟疫的謬誤,同時為了解決論到新舊約之差別時一般的難題,我們應當查考聖經,注意舊約(神在基督降臨之前,在古時與以色列人所立的約)與新約(他在基督降臨之後,如今和我們所立的約),相同和相異之處(太5:17-18;來11:1-2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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親愛的天父,舉凡「約」(covenant)都有條款。舊約(西奈之約)的條款是先記載在出埃及記,後更詳細的記載在申命記,可是,新約的條款有哪些?耶穌在最後晚餐與使徒們立新約的時候,沒有提及約的條款;有人認為新約祇是赦罪而已。這是過於簡單的理解。不少人把舊約、新約放在對立的位置,認為新約取代(supersede)舊約:舊約是律法,是靠行為得救;新約是恩典,是因信稱義,故此信徒不需要遵守舊約的律法,這也是錯誤的理解。其實,舊約是新約的基礎,新約是舊約的延伸。舊、新兩約是連貫和一致的。謝謝主聆聽我的禱告,奉祢的聖名祈求,阿們。